借“推门听庭”契机,促庭审能力提升——临沂高新区法院组织庭审观摩评析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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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2日 | ||
7月5日上午,临沂市检察院开展“推门听庭”活动,到临沂高新区法院对一起故意杀人刑事案件进行庭审观摩。临沂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宪伟,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姚书华,临沂高新区法院院长杨华雁,临沂高新区检察院检察长尹德新及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活动。 为充分发挥“优秀庭审”示范作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程序意识、质量意识、精品意识,临沂高新区法院以市检察院“推门听庭”活动为契机,组织部分评委现场观摩庭审、部分评委通过庭审直播系统观摩庭审。 此次庭审由立案庭庭长林蕾担任审判长,员额法官鲁廷振、姚舜卿组成合议庭。按照庭审实质化的要求,庭审采取多媒体示证、现场示证等方式,有序引导控辩双方开展法庭调查和辩论,充分保障控辩双方权利,及时归纳庭审焦点,依法进行法律释明,切实做到了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 为切实做到以“评”促改、以“议”代训,庭审结束后,临沂高新区法院组织召开庭审评析会,全体庭审参与人员及评委参加会议。评析采取“自评”+“他评”+“综合评议”方式进行。首先合议庭、法警、书记员就各自在庭审中表现的进行自评,其他人员依次进行点评,最后评委进行综合评议。通过评析进一步明确合议庭、法警、书记员在庭审活动中的不足及互动衔接中存在的问题,并就进一步规范庭审、提升各部门协调配合水平进行了深入探讨。 下一步,临沂高新区法院将充分发挥庭审优质化活动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如我在审”的理念,常态化开展 “庭审观摩”活动,并将庭审观摩成果转化到实践中去,稳步提高审判团队的庭审驾驭能力和庭审规范化水平,让“看得见的正义”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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