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信息第7期:创新破产审判机制,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活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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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21日 | ||
为优化资源配置,助力企业破茧重生,临沂高新区法院不断创新破产审判机制,以“府院联动推进破产审判”为特色,推出了预重整、破产案件简易快速审理、破产费用专项资金、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等一系列措施,为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充分发挥预重整制度作用。制定《破产案件预重整工作指引》,对陷入经营困境、几近破产边缘,经营难以为继,但又确有价值的企业,积极适用预重整制度,在破产重整的司法程序启动前完成资产评估、负债梳理、战略投资人招募、预重整计划草案拟定等一系列工作,综合评估重整可行性后再启动破产重整司法程序,从而提高资本和资源利用率,减少企业直接进入重整程序可能面临的重整失败风险。2023年临沂高新区法院受理破产重整案件5件,其中4件采用了预重整程序。 二是着力推进破产审判简易化。出台《破产案件简易快速审理规定》,在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程序和期限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适用简易快审规则、简易重整规则,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降低破产审判司法成本,提高破产审判司法效率,依法稳妥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工作。2023年临沂高新区法院有2起破产案件适用简易快审规定,适用率40%,破产案件结案平均用时同比缩短157天。 三是设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为有效解决部分“无产可破”企业无法正常出清问题,推动“僵尸企业”有序快速清理,更好盘活存量资源,积极与区党工委、管委会汇报沟通,设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该项资金专款专用,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破产的便利度,降低了办理破产的制度性成本。 四是强化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制定《关于做好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实施意见》,强化破产拯救和破产保护理念,破产重整过程中,充分做好企业职工疏导安抚工作,积极协助催收部分债权,确保企业部分必要功能正常运行,防止因破产财产减少损害债权人利益。2021年以来,通过处置破产企业盘活不良资产,为职工补发工资71.57万元、补缴社会保险27.5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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