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高新区法院组织开展4月份“廉洁自省日”主题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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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 ||
为进一步发挥“廉洁自省日”警示教育作用,教育引导干警筑牢纪律规矩底线,4月23日上午,我院组织开展4月份“廉洁自省日”主题活动。院长杨华雁、副院长张涛及全体干警参加活动。 活动中,集体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解读(一)——“关于不予处分、不追究党纪责任”的部分内容,并传达了区政法办《关于做好深化治理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问题整改工作通知》。 会议强调,要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廉洁自省日”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用心钻研把握,时刻对标对表,不断筑牢思想的“防火墙”;要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强化纪律观念,时刻自省自警,强化敬畏意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要坚持求真务实,高标准严要求,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修身律己的“镜子”,时刻谨记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规范与律师交往,严格要求自己,坚决不请托、不说情、不越红线、不碰底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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