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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司法护绿 让“齐鲁青未了”——访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霍敏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1日

 

本报记者 闫继勇 本报通讯员 陶雅洁

图为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霍敏(前中)到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调研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 韩国健 摄

  近年来,山东法院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专门就促推绿色低碳发展提出要求。近日,围绕如何发挥环资审判职能,促推绿色低碳发展这一主题,记者采访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霍敏。

  记者:近年来,人民群众对于生态环境的期望值越来越高,能否请您介绍一下山东法院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相关做法?

  霍敏:山东高院党组始终高度重视环资审判工作。持续加强环资审判专业化建设,实现全省环资审判组织全覆盖,推进环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实现了生态环境侵权刑事、民事、行政责任的协同,年均审结环资案件1.7万件,各项审判质量管理指标持续向优。牢固树立绿色发展、保护优先、预防为主、恢复性司法理念,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审理的全国首例放射性污染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十年环境资源审判有重大影响力案件”。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审理的全国首例环评造假入刑案彰显了惩治环评行业造假行为的坚决态度,推动了环评行业市场秩序的规范。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审理的2个案例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数据库,48个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

  记者:今年,山东法院在进一步加强环资审判工作、促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将推出哪些新举措?

  霍敏: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胸怀“国之大者”,努力以高质量环境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在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方面,强化黄河三角洲司法保护,协同开展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行动,助力黄河口国家公园建设和生物多样性提升。在环资审判职能发挥方面,深入开展“强理念优品牌、强主业优服务、强管理优质效”专项活动,培育典型案例、开展调查研究、培树工作亮点,助推“一库一网”融合发展。在强化府院联动方面,与相关部门共同推动生态环境修复联动机制、生态损害赔偿资金使用程序等制度的健全完善,推动生态修复基地整合规范,凝聚环境综合治理合力。

  记者:在以环资审判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中,山东法院将有哪些工作部署?

  霍敏: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我们要紧紧围绕山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这一定位,促推新质生产力提升,让“齐鲁青未了”。聚焦能源转型改革,依法妥善审理涉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等类型案件,积极适用技改抵扣、产能置换等裁判执行方式,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机制探索创新,强化绿色金融司法研究,健全碳市场司法协同机制,规范完善碳汇认购生态修复方式的适用,以司法力量推动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聚焦海洋强省建设,加强海上执法与司法衔接,提升海上综合治理效能,筑牢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屏障,全力护航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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