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手记丨撤诉咱也要先把“心结”解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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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6日 | ||
“我们不告了!撤诉!撤诉了也不让他们有好日子过!” “你先别激动,有话好商量就算撤诉咱们也要先把矛盾解决好!” 前因后果之貌 这是近期我承办的一起发生在近亲属之间的返还原物纠纷案件。原告马某已九十多岁,共养育了四女一子,其中大儿子精神状况欠佳,六十多岁了还一直与母亲马某共同生活。2013年因旧村改造,马某分得一套五楼的还建房。考虑到马某年事已高,上下楼不方便,在同村居住的小女儿便与丈夫商量由他们出钱为母亲和大哥在同一社区购买一套小平方的老年房,与母亲分得的那套五楼的还建房互换。马某当时同意了该方案,所以在加盖村委公章的拆迁补偿协议中注明还建房的产权归小女儿所有。随后马某与大儿子搬进了小女儿为他们购买的老年房,小女儿一家对还建房进行装修后也住了进去。 后来,母亲认为小女儿不像以前那样尽心照顾,担心自己去世后独自生活的大儿子无人照顾,便提议将房子换回。于是,因这栋房子马某一家分为了两大“阵营”:大女儿和三女儿认为母亲和大哥吃了亏,支持母亲和大哥把房子换回来;二女儿站在小女儿一方,认为当时换房是双方自愿的,不同意换回来。双方因为房子的问题吵来吵去,最终母亲和大哥起诉至法院,要求小女儿及丈夫返还五楼的还建房。 看完卷宗,我陷入了深思。从法院角度来说,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该案件裁判结果不难认定,但一纸裁判对双方纠纷的化解、亲情的修复不一定是最好的方式,反而有可能进一步激化矛盾。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难就难在如何既保证公平又尽可能地保全亲情。为此,我决定先行组织调解,力促双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年纪较大,为更好地与双方沟通,特意邀请调解经验丰富、熟悉当地风土民情的人民调解员苗胜国老师参与到该案调解中来。 剑拔弩张之势 调解当天,马某的四个女儿及家人近二十人都来到了现场,两大“阵营”刚见面就吵起来。及时制止双方争吵后,我意识到必须先进行“背靠背”调解稳定双方的情绪,于是我和调解员老师分别倾听了当事人对案件的陈述和这么多年对彼此的埋怨与猜忌。人民调解员苗老师用最朴素的语言和生动的例子告诉当事人“家和万事兴”“孝不比兄”“父母的东西给谁就是谁的”“真尽孝就不要攀比”等当事人能听得懂的道理,让当事人意识到自己也有理亏之处,从而缓和情绪。我则从法律和人伦亲情层面,分别为双方当事人辨法析理,让当事人对案件的裁判结果和伦理道德影响有一定的心理预判,从而更有利于下一步的调解工作。 “你们之间的纠葛我们了解了,咱们今天是来解决问题的,你们有什么解决方案?”待双方情绪相对缓和后,我与调解员老师开始引导双方提出各自的解决方案。经过反复沟通,被告方表示同意换回房子,但原告必须补偿他们的装修款10万元,而原告方则认为装修款过高,最多同意补偿3万元装修款,双方互不相让,调解又一次陷入僵局。 峰回路转之态 “你们有没有想过换一个思路解决问题?”给予双方短暂的休整时间后,我向双方抛出问题。 “什么思路?法官你说说看。”房间里逐渐安静下来,我提出了不再换回房屋,而是由被告在扣减大小房屋的原始差价及装修款的基础上,适当补偿原告一定款项的解决方案。双方各自商量后,均同意了该调解意见,但表示补偿数额需要庭外核实确定。为了更高效地化解双方矛盾,根据我的提议,双方决定延迟一周调解以确定具体数额。 在双方商讨数额的七天时间里,我每天都打电话跟进案件调解进展。在了解到被告方最多同意支付1万元补偿款后,原告方情绪激动,表示无法接受该数额,于是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听到当事人说出撤诉的气话时,我内心感到了失落和自责,矛盾没有解决当事人却要选择撤诉,说明我们办案的方式方法可能还需要改进,还没有消除当事人的不信任感。 于是我耐心地与双方沟通,坚持把解决问题放在第一位,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逐渐消除双方“心结”,共同维护家庭和睦。 笑逐颜开之时 “法官,我们达成和解了,这次我们真的不告了,我们撤诉,谢谢法官,这段时间麻烦你啦!” “法官,谢谢你,经过这事之后我们也都反思了,你说得对,因为几万块钱,闹得姊妹之间不愉快的确不值得。” 记不清打了多少次电话后,电话那端终于传来了好消息。最终双方都以亲情为重,自行达成了和解协议,房屋保持现状,由被告给予原告相应的补偿。当事人也纷纷表示以后会妥善处理亲情关系,会一如既往的孝顺母亲,更加顾念手足情深,多从有利于促进家庭和睦的角度考虑问题。 我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了地,根据法律规定准许了原告的撤诉申请。 办案手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不应该是冷冰冰的,司法工作也是做群众工作。一纸判决,或者能够给当事人正义,却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心结’没有解开,案件也就没有真正了结。”法官在裁判民商事案件时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既要义正言辞讲法理,又要循循善诱讲道理,还要感同身受讲情理,要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小案不小办”的态度做好司法审判工作。本案中,一纸判决很可能让当事人得到冰冷的正义,而丢失温暖的亲情。而情绪激动之时说出的撤诉,如果不及时处理,也很可能进一步加剧双方的矛盾。该案的“症结”在于双方亲情的修复,因此我们把解“心结”作为办案的重点,在办案的同时修复双方的亲情,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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