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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高新区法院创新破产审判机制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司法“活水”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12月14日

  为优化资源配置,助力企业破茧重生,临沂高新区法院创新破产审判机制,推出了强化府院联动机制、预重整、破产案件简易快速审理、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等一系列措施,为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是强化破产府院联动机制。与区管委会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常态化机制,建立疑难复杂企业破产案件专班,设立破产费用专项资金,提高破产重整效率;与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出台《关于做好破产企业信用修复的实施意见》,与行政审批局共同出台《关于做好简化破产企业登记、注销程序的实施意见》,与税务局共同出台《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有关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以制度形式明确各部门在企业破产重整中的权责和义务,截至目前已经为1家重整企业进行信用修复,简化破产企业登记、注销程序1个,处理各类涉税事项2个。

  是充分发挥预重整制度作用。制定《破产案件预重整工作指引》,对陷入经营困境、几近破产边缘,经营难以为继,但又确有价值的企业,积极适用预重整制度,在破产重整的司法程序启动前完成资产评估、负债梳理、战略投资人招募、预重整计划草案拟定等一系列工作,综合评估重整可行性后再启动破产重整司法程序,从而提高资本和资源利用率,减少企业直接进入重整程序可能面临的重整失败风险。2023年临沂高新区法院受理破产重整案件5件,其中4件采用了预重整程序。

  是着力推进破产审判简易化。出台《破产案件简易快速审理规定》,在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程序和期限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适用简易快审规则、简易重整规则,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降低破产审判司法成本,提高破产审判司法效率,依法稳妥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工作。2023年临沂高新区法院有2起破产案件适用简易快审规定,适用率40%,破产案件结案平均用时同比缩短157天。

  四是加强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制定《关于做好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实施意见》,强化破产拯救和破产保护理念,破产重整过程中,充分做好企业职工疏导安抚工作,积极协助催收部分债权,确保企业部分必要功能正常运行,防止因破产财产减少损害债权人利益。2021年以来,通过处置破产企业盘活不良资产,为职工补发工资71.57万元、补缴社会保险27.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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